南塘DAO提案流程、核查机制等内容初稿

有两个问题:
1、把南塘DAO提案的评审权交给监理人,那么南塘DAO其他小伙伴对哪些事项还有投票权?
2、提案失败以后的惩罚,怎么强制执行?比如A作为提案主理人,在执行提案的过程中退出南塘DAO了,最终提案没有完成,这时候怎么对他进行惩罚?

1.监理人是为了避免南塘DAO成员不了解提案执行内容选定的。可以由以后的项目组或者治理组来担任。如果大家都不认可选定的监理人,则由南塘DAO成员决定全部监理人的事宜。
关于南塘DAO成员的职责:提案通过与否;决定是否发放阶段款项;是否提出弹劾

2.我不觉得大家需要强制执行,都是能说得上话的人。但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我可以添加一条是,罚没所有NT,并使其退出南塘DAO。相关团队成员各自罚没已有NT的60%。在对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由于fairsharing等工具无法做到自动罚没,所以只能记录/拉黑等手动操作。

3.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极端。基于当前新手计划需要人介绍才能进入南塘DAO的情况,我认为可以添加一条,如果被介绍人被南塘DAO拉黑,罚没介绍人已有NT的30%。

这不是一个公司而是一个DAO,制度的确立我认为更多应该往保障组织有序运转的方向设定。对于项目提案的要求是否过于严苛了,甚至还需要用连坐的方式为组织挽回一些东西。

我认为有序代表的是事事都能找到应对之法。以上我的回复也是针对极端情况(退出且不愿配合返还NT的;不愿配合返还NT的),在当前的状态下,极端情况发生概率极小。
而关于连坐,我并不认为这属于挽回,而是确保团队成员的有效选择、新成员进入机制的有效判别。
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的话,我们只谈“开会”、“投票”是否太过低效。且在我们成员逐步增多的以后,机制是仍然有可能变更的。进步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敢于做事,也愿意承担。
如果认为这个制度实在过于严苛的话,不妨说具体些,是“不想被连累”、“并不想这么大程度被惩罚”还是“不愿意选择合作伙伴”亦或者是其他的?可以调整做法或者做法的程度。

惩罚机制过于残酷,建议去掉,不然大家都不敢写提案了,谁也不能保证在执行的过程中会不会出现意外情况影响提案进度。SeeDAO和LXDAO也都是没有任何处罚机制的,不少所有核心成员的项目都经历过rug,如果因为这个进行很严苛的处罚,社区必然走向沉寂。
ERC20 token也没法直接罚没,只要被执行人不配合,就执行不了。

好的,调整一下

1 个赞

更新后的版本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