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DAO成员权责利草案

1,成员的权利

每个月申请一次报销80% 来往南塘的路费。

可以免费居住在南塘据点以及使用该据点的公共场所以公共物品,其他据点可通过参与项目使用该据点的公共场所以公共物品。

居住在南塘,非本地户籍的南塘DAO成员居住南塘15天及以上,可获得每天30元人民币的补助(当组织结束探索阶段后,将进行投票取消)。

可以提交提案,并且可以通过提案组织或参与项目,获得相应激励。能否与参项目,需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并且要通过组织或者小组的决策。

通过组织投票机制,附议,讨论,反对,赞成,弃权等的方式,参与提案的决策。

通过提案组织参与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不限于(与愿景相关的培训,加强团队合作的团建活动等等)

参加南塘dao组织的内部周会。

工作出差路费食宿费全额报销。

一个季度可以个人申请一次外出学习的机会。

通过制度可以对各项目有知情,监督,审核权。

拥有各小组组长的竞选,推举,弹劾权。可以申请参与三个小组(文建组,治理组,在南塘小组)的事务并且获得相应激励。

每个季度有一次集体培训的机会。

2,成员的义务

参加周会,其中重要会议不参加时,需要向治理组请假,日常周会缺席,不需要请假。

参与南塘dao的重要活动。

通过制度公示工作进度。

熟悉使用组织通用工具(南论论坛,notion,fairsharing,snapshot))

居住在据点时,应遵守据点的在地义务。

成为小组组长以及多签人后,应及时履行工作职责。

成员应该配合各个小组的工作。

维护组织的使命与愿景。

3,在地义务

一,维护组织在村庄的形象。

二,维护据点的公共空间卫生,协助管理据点贵重物品,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协助非活动期间的日常接待。

四,每个月参加一次在地社区活动。

五,通过行动融入社区

南塘DAO权利义务和在地职责——治理组初审
1.申请报销建议全文转述,条件和额度以及要求需注明。
2.南塘DAO成员的基本权利建议单条描述完成,如具备提案权。评论权、参会权、发言权、决策权等等,按《南塘DAO国库动账制度》享有相应的福利制度。
3.南塘DAO成员理应可依制度入住南塘DAO设立的据点,不建议把箭塔排除在外。
4.当前南塘DAO成员未有相应申请外出学习的条款,如果需要增加,建议注明条款。
5.同理,参与集训权也建议注明边界。
6.因公出差,目前通过的制度仅享有路费的100%报销,如需修订制度建议注明。
7.当前组织作会议精简,未有计划筹备周会以外的会议,不建议实行请假制度,自由选择是否出席,放弃出席代表放弃知情权和评论权。
8.参与活动不建议作为义务存在,只能鼓励和倡导。
9.如手上无项目负责时,无相应制度要求个人公开工作进度。
10.成员配合工作组工作应为自由选择,不建议作为义务存在。
11.义务是带有非利益性质的,南塘DAO的接待工作由在南塘组负责统筹,非在地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person_raising_hand: 提問 :這裡的「權責利」,分別是對應到什麼?

权力
责任
福利

1,申请报销全文转述,这个在哪里。

8,10,不作为义务,那么义务也过于少
第11点,重点在协助,配合在南塘组的统筹。
例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情况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国库动账制度有。
如果需要履行义务,就需要享有权利,南塘DAO成员的权利并不完全相等,比如在地的有ubi,不在地的没有。
所以享受ubi的在地成员如果有相应参与在地活动的义务是正常的,而非在地的成员未享受该福利,如何去履行该义务。
在地成员协助在南塘组的工作,是有激励的,如果转化为义务,那就相当于在地的成员对在南塘组的贡献就会被当做理所当然。
DAO的规则应学习法律法规的严谨,但不能寄希望于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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