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DAO第十八期周会记录。

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 周一晚 20:00-22:00

会议性质:公开参与

会议录制:https://meeting.tencent.com/crm/K07QVPQWfc

主持记录:xiaobai

文件链接:南塘DAO部分制度方案 ——撰写《南塘DAO白皮书》 ——活动申请-非遗民间故事儿童戏剧公益夏令营(转自菡白) - #4,来自 狮蛮

会议议程:

  1. 特别行动小组制度文本整合说明
  2. 南塘DAO白皮书撰写
  3. 箭塔活动《非遗民间故事儿童戏剧公益夏令营》说明

文字记录:(前情请看以上文件)

  1. 《投票方案设计和决策机构革新》

健乔:达到1000NT才能进行投票这个制度会不会导致投票权的集中,我们现在还有没有必要设置这个基准线?每个人通过新手计划就拥有1000NT,即便不参与组织建设,也仍然拥有投票权,这与我们的制度设计起到什么正向作用?

白:制度修订以后,1000NT的基准线代表的是获得投票权的资格,不代表就是获得了投票权。由于S3季度已过大半,无法说明这个季度大家对南塘DAO的参与度,是以S3剩余时间及S4仅需当前账户持有NT≥1000即有资格mint,至S5季度正式完整执行本制度内容。

健乔:若按制度划分,不如将往期获取的NT静默,仅计算上一季度获得NT进行投票权核算,更加分散投票权。

白:当前阶段,我们没有在snapshot自定义规则的能力,无法限制snapshot以时间筛选数值,后续发展可以这么做。

淑慧:关于退出机制,我有个疑问,我当前持有NT超过1000,积极参加周会和参与提案投票,却没时间做新的贡献。在这种情形下,我的成员身份会被冻结对吗?如果迟早会被冻结,会不会导致一部分人不参与组织事务了。

白:需要达成冻结的条件起码需要6个月,从逻辑上来说,如果不参与组织贡献很难这么长时间去参与组织事务。

淑慧:我可能不这么认为,但也理解了相关逻辑。

  1. 《提案制度》

余星:按5.3条款所述,如提案负责人在自己时间冲突又无法找到平替人员的情况下,即便执行了三五年也需退还项目执行所得,是否太过严苛。

白:南塘DAO的项目在执行三五年都找不到平替的人,是否代表项目出现严重问题。

余星:问题在于,这个惩罚措施是否合适。

白:从制度设计上,收益和惩罚都是相对的,也可以提出更合适的惩罚措施。

淑慧:关于条款2.3所述,是否不支持工时的自由记录。

白:关于这部分在后面贡献激励制度有说明,每个月是有上限的工时记录,而非没有。

淑慧:如果一个人记了工时,然后提案内需要把这部分当做成本,那么这个记录有效吗。

白:当然有效,但不会重复发放。

淑慧:关于提案内容有什么要求?有固定可参考的模板吗?

白:没有固定模板,只有提案的边界,代表着什么的提案不予提交。

淑慧:怎么样才算被弹劾呢。

白:写一份弹劾书,并三人联署,将联署后的弹劾书转治理组负责人,治理组负责人会将这份弹劾告知本人,并让其准备在周会上回答质询。

淑慧:弹劾需要成本吗?

白:需要的,后文有提到,弹劾所付出的成本非常高昂,需要联署人从国库获得的总NT的50%作为质押。

淑慧:经费无法及时到账怎么办?

白: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那就无法处理,只能视当时情况临时选择应急。如果是多签人未及时签名造成的,工作组负责人需要担责。

淑慧:如果多签人不是工作组负责人需要怎么担责?

白:南塘DAO的多签钱包实行的是3/5,南塘DAO当前有三个工作组,无论季度如何变换,三位工作组负责人都是多签人,理论上可以直接完成转账操作。是以,因未及时签名导致转账延误,工作组负责人理应承担责任。

淑慧:项目经费这块ETH和NT的发放是分开的吗?

白:当前无法解绑,所以是一起发放的。

淑慧:提案负责人需要自己预付款执行提案吗?

白:可选择预付,后续从经费内报销,也可以等待经费到账。

  1. 《项目管理制度》

余星:我好像没有看到关于项目权益如何分配的一个说明。举个例子就假设一个项目可能在外申请执行申到了一笔钱,那这笔钱是如何归属的?第二点是,如果制度落实之后,之前的项目。受这份制度的约束吗?

白:关于第一个,南塘DAO外申请的资金不受项目财务的控制,甚至可以不表现在财务表上。第二个,本制度通过后,正在执行的项目需要加上里程碑及核定总成本。

余星:我建议把项目权益分配的说明加上去。

白:好的。

淑慧:关于条款6.1,是归还利润的50%还是本金+利润的50%。

白:执行人力成本的50%。

淑慧:那这个最好加上去。

余星:怎么理解项目成立多签钱包和从国库支出经费的区别。

白:国库经费的支出仅允许南塘DAO成员获得,项目多签钱包的意义在于可以让非南塘DAO成员参与。

余星:一个项目需要几位负责人,对负责人有什么要求?

白:项目仅需一位项目负责人,对负责人的要求是需要是南塘DAO的成员。

余星:负责人找不到平替的成员,如果该负责人贡献为0,那么罚没的也是0是这个逻辑吗?

白:如果能找到一个为自己担责的人,确实是这个逻辑。

高琳:从南塘DAO项目的立项流程来看,项目负责人不可能0贡献,程序工作也是一定要做的。

余星:了解。

  1. 《贡献激励制度修订》

余星:关于自由探索类,是整个社区总100个工时吗?

白:是的,整个社区总100个工时。

余星:加入A、B、C都在进行探索,互相并不知道,导致工时额度超过了怎么办?

白:在探索前,需要再论坛上提出探索的想法,然后去执行。这个执行得到认可,才可以兑现为实际的贡献激励。

余星:怎么断定被不被认可。

白:形成正式提交的三人联署提案。

余星:如果探索是一个人做的呢。

白:那就是需要至少两人认可这个贡献。

余星:形成提案来证明探索的价值,是南塘DAO所允许的提案都可以吗?

白:是的,只要符合南塘DAO提案边界的都可以,因为有三人联署的硬性规定,说明起码有两个人是认可你的这部分贡献的。

虹阳:探索期的工作成果怎么量化,以最终提交的提案吗?

白:按照南塘DAO当前的工时制去量化。

虹阳:什么样的探索可以被记,探索是没有固定的衡量标准的。

白:需要形成一个正式提交的提案,后续会在制度内补充相关条款。

虹阳:比如之前的论坛项目,第一阶段的工时是提案未提交之前的,这部分是否需要提案提交后再记录发放?

白:这个制度只能明确后续怎么操作,前面发生的没办法回溯。

虹阳:这部分我认为应该明晰一些。

白:好的,关于这条会进行一定补充。

余星:从这个逻辑来说,除非很有把握探索成功,否则探索人需要承担这个风险吗?

白:想要探索,必须是具备可行性的。

余星:可行性是一个概率问题,也就是有失败的可能。除非个人愿意承担风险,否则只能去探索把握大的事情,探索也就是不被鼓励的。或者说风险无法预估时,个人会承担这个风险。

白:对的,需要个人去承担这部分风险,这会让我们的探索更审慎。

高琳:探索没有结果,不应该由组织来承担这个成本。

余星:问题在于如何定义,因为有些探索过程就很有意义。

白:如果过程就有意义,本人很有把握,那么逻辑上可以先立项再去做。

高琳:如果探索是失败的,那么立项是否也做不了。

健乔:我作一个补充,这个探索的意义就在于立项。这就提出了一个可能性,我们接下来尝试的基调是否有一个选择承担风险的基调。这个风险是交给大家去决定的,决定是否去承担。大家的行事风格和承受风险的能力都是在相处及工作中慢慢发现的。

白:刚刚描述的是过程也有意义,那么这个意义就是工作成果。

余星:前文提到的只有项目才要求成果。

白:那么你可以选择提一个单独探索的提案,如果真的很有把握的话。

余星:前文没有对探索类提案有归类。

白:未被归类的都可以算是其他提案,这部分只能看投票人对提案内容的理解和选择。

高琳:我认为这个制度是进步的,明确的大家什么样的贡献会得到认可,从无序到有序。

余星:刚刚讨论到的希望可以补充到条款内。

  1. 《南塘DAO全体成员的权责利及权力说明》

无反馈意见。

  1. 《南塘DAO白皮书》的撰写说明

跳:我想我需要一个理由,我们为什么要写。

白:一个组织经过一定时间的探索,需要一份东西证明自己从无序走向有序。

跳:这是相当一个组织的身份证吗,或者是必要的,每个组织都需要的。

白:正常来说,即便单个项目也需要白皮书。你需要描述你们的共同愿景和价值导向,说明行动路线和技术支持,让观望的人理解你们的组织或项目是怎么运作的。

跳:好的有回答到我的问题。

虹阳:我也是同样的问题,并不是其他组织写我们就要写,这不构成需要的原因。我看到白皮书的大纲涉及的都是组织的架构,没有明确这一年的探索内容,也没有总结工作成果,这与组织有序运转对不上。我认为目前可以写一个阶段性报告,而不是需要白皮书这样一个正式的文件。

余星:我认为白皮书并不是经验总结,而是说明一个组织要去到哪里和怎么去。

白:一个组织的白皮书就是描述的是一个组织想要做什么,要怎么实现,以及后续的可能性。关于有没有必要写这个白皮书,目前挺多人多南塘DAO是抱有疑虑的,而且南塘DAO没有任何一份文件可以对外清晰描述这个组织的。想要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组织,白皮书是必要的。

余星:关于这个是有利有弊的,我们首先要统一白皮书的作用,其次好的地方是可以描述我们是谁,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怎么做,弊端在于如果我们目前自己都不清晰,强行写出来不会变的无用且宽泛。既起不到正向作用又降低其他人对组织的观感,白皮书的专业度,很多时候决定了项目团队的态度。

白:白皮书内对一个组织的基础概述、共同愿景和价值导向,这都相当于一个组织的名片。内部体系和治理架构的搭建,我们正在改革以确定。代币模型、技术架构、可行性研究,都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找到关键,就可以写清楚。描述清楚合法性、有没有团队支持、对未尽条款的补充。

余星:问题是大家有没有清楚南塘DAO要做什么,怎么做。就像乡建和web3融合,怎么去促进,通过扶持单点项目还是我们全流程自己做,抑或专攻一个方向等等,我认为这些才是根本问题。

白:要怎么实现这个,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可行性研究。

7:箭塔活动《非遗民间故事儿童戏剧公益夏令营》说明

白:该项目总成本为13200人民币,但内容上似乎并无对南塘DAO的关联性描述。

菡白:这个活动是箭塔据点对于在地的一种融入,后期希望发展成一个可造血的项目。

白:这个希冀符合的是乡创DAO的愿景,似乎并不是南塘DAO的愿景。

余星:乡创DAO和南塘DAO是什么关系?

白:目前并没有立项,乡创DAO只能算一个个人项目,当前的关系是没关系。

菡白:我们的这样一个公益的活动,它是能够给当地的居民带来一定的收入的。比如说我们会有一些采茶的活动,然后还有那个猫鼻子,餐厅,学生会在那边吃饭,这些经费都是会给到当地的居民或者说在地的组织的。然后第二点吧,我觉得他也可以去你,你说就是这样一个产出,对于这个整个箭塔的相间来说是有价值的,它激活了整个样的文化,他的文化被卢书老师挖掘出来,但是他没有用的太上用场。而这样一个戏剧体验,它能在年年初季这样的一个就是他们村民共同的节日上去演出,也能够在游客来的时候作为像就是。体验项目,然后还可以做成一个展览,然后展出,这样孩子可以制作很多道具和戏服,还有演出的视频等等,它都是可以提升在地文化的可视性,可感性提高在地文旅的价值。可以完全可以重复利用,形成一个品牌的。

白:活动本身的价值非常高,但我们用组织资金在做事情需要考虑对组织的价值。

余星:我们在箭塔做的事情与南塘DAO无关是大家的共识吗?还是治理组的答复抑或是个人的答复。

白:这是我个人身份在询问,并不代表工作组答复或者组织意见。

余星:就是你个人认为这个事情与南塘DAO无关吗?

白: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个事情没有立项,那就是还没产生关联。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个活动怎么与南塘DAO产生关联。如果不愿意回答的,可以忽略。

余星:我想请问其他人的意见。

跳:乡创DAO没有正式经过提案和立项,从我的角度来说,我们先通过这个提案再考虑有没有关系这个才合适。

余星:当时在南塘DAO内提出过一个预案的想法,收到一个需要补充内容的信息。那么我们这个就可以定义成南塘DAO的在探索项目,从法理上来说这个存不存在正当性。

白:那么这个活动归属于南通DAO的探索内容吗?

余星:可以定义为乡创DAO的一个探索活动,按照之前商定的情形是,乡创DAO能否成为一个完整形态的项目,还需要探索。

白:当初的意见给的是个人意见还是南塘DAO的组织意见。

余星:这是在项目专会上提出的,我当时还特意强调了有没有反对意见。

跳:余星是不是想说,尽管没有立项,但乡创DAO曾有过尝试立项的努力。说明乡创DAO是南塘DAO所允许探索的项目,或者是类似的东西。

余星:对,我当时在会上也强调过,并经过了确认的。至于法理上有没有正当性我没办法回答,我只是就真实情况进行讲述。

跳:我觉得我能接受这个说法。

虹阳:我想问一下,当初没有经过立项,乡创DAO的活动经费和活动成本是怎么处理的。

余星:当初没有经过提案,也就没有申请经费。当时的活动是以单次活动提案提出的。

狮蛮:如果抛开南塘DAO和乡创DAO的关系,这个夏令营的初衷其一是为乡村的建设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其二是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快乐的暑假。就这两点而言,南塘DAO能否认可其中的价值。

白:我并没有去否认其中的价值,相反很认可。从程序上而言,如果是乡创DAO已经在南塘DAO内立项了,那么这个活动就具备了程序正当性。问题是乡创DAO没有经过立项,前期如果定义为探索,南塘DAO为这个探索付出的成本超过了20000人民币。当前南塘DAO的项目经费最高的是论坛项目,将近30000元人民币。那么一个项目的探索成本就这么高,多于南塘DAO来说合理吗?

余星:我并不愿意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这个项目上已经花了很多时间了,你的问题可以作为弹劾来发表,我们再予以回应。在此之前,我认为是浪费时间。另外,我之前陈述的关系,你认不认同。

白:我之前就强调过,这是我个人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回应。

余星:ok,那么就看看其他有没有其他问题。

跳:我的一个问题也是跟小白一样,从客观上来说,我离得远,没办法确认价值,这不意味着我否认其中的价值。但我难免会以成本来考量,一个探索所花费的成本到这个程度,也是时候要立项了,否则这个成本我不太能接受。

余星:这点我同意,我们马上准备好相关资料了,可以准备进行立项流程。

高琳:我个人不太能理解这个项目的边界在哪里。公益服务型项目的人力成本非常高昂,就像南塘之前做过的夏令营活动,以及将要做的图书分类活动,人力成本也是非常高的。那么,大家会怎么判断这个事情。

砚仁:我觉得这种服务就不应该考虑经济价值,因为南塘DAO是一个公益组织,在其中的付出村民和在地伙伴都能看到,这个价值是不好衡量的。

白:价值确实不好衡量,但不能以自发公益的导向去鼓励。凡贡献必激励,这是一个组织正常健康的运作方式。关于这件事,只有一个正当性问题,如果是通过组织决议的,那么执行成本多高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没有边界也不合法,那就是违背了我们成立DAO的初衷和想要达成的愿景。

余星:一个社区服务项目在南通DAO内成立确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没有实现乡村建设和web3的结合。但这次活动如果作为项目下的一个版块,那么就有它的合理性。

菡白:我认为这个活动是我们做下一步更深入结合的文旅赋能的起手式,之所以现在没有做成付费的,是因为我们目前还缺乏经验。为了减少风险,所以先做成公益性质的,当然质量是越高越好。

白:我并没有在反对这个活动,而是你们需要先把乡创DAO立项,然后有相应的里程碑和总预算,就完全合法了。甚至可以建立项目多签,时间线设置和活动安排只要符合里程碑都可以项目组内决定。

菡白:没有乡创DAO这个项目,这个活动就无法申请吗?

白:以我个人角度来看,单凭当前提案内容我是无法投同意票的。如果补充修改完善后,体现出对南塘DAO的价值,那么我就会投同意票。

余星:我的问题是,假设我们现在准备好了,那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可以进行立项程序。

白:我们的立项流程是,先上论坛公示,再到notion补充意见,然后根据意见修订完善,再到周会上过会,没有意见三人联署后正式提交。

菡白:你刚刚表述的是个人不会投同意票,那么提案还有上投票的可能吗?

白:当然可以,只要完成流程治理组不会卡任何提案,我只能代表自己投个人票,除非这个提案不符合流程要求或边界要求。

菡白:好的,我的这部分议题结束了。

散会!

1 个赞

辛苦了577!!

治理组组长还是名副其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