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舍铲屎官
2025 年6 月 21 日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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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抵达了青娟山风景区,很豪华,处处透露着某个中年局长上世纪欧式审美,很豪华,对于我来说远不如一路上的西北民居有吸引力。
晚上参与了大美生生的庆功宴,我对主角不是我或者与我不大相干的宴会毫无兴趣,处处透露着你为什么在这儿,无所事事的尴尬。
会场上播放了孩子千里徒步的记录视频,加之孩子们集体的高歌,好多人都泪洒当场,加上白天的五公里,也已走了四天,我对公路徒步还是提不起兴趣,当晚膝盖和脚筋还是很痛,这直接打断了我后续的计划,但还是不能否认他对人是有裨益的,黄老师在日志中写到:我在朋友圈中宣扬我们在行的道,但是发现用什么语言形容都无法得到共鸣。对于这个同行了半程的人来说,也无法得到共鸣。无疑,对于泪洒当场参与千里徒步的家长是理解的,他们的孩子也是幸福的。南塘的小伙伴们是格格不入的。
图为夸父班小伙伴们都去上台表演独留文峰一人吃一桌菜又因为他只吃素还没吃饱的场景。
又回想起来行脚最猛的前两天,南塘小伙伴都很痛苦,第一天矜持一下,当天晚上就提议明天要按照自己的配速走不跟大部队了,一人提议,其余附议,就这样决定了,也不去跟令人抽筋的 大学步法,之后几天除了标哥都没全程跟大部队了。我开玩笑:这就是自由民主的南塘精神!自由,我想不干就不干,民主,有人提议,有人附议,决策就通过了,这可以称为是一种习性,这种习性应该是 DAO 内传来的,标哥应该还是更喜欢痛就忍着的传统作风,(并不是贬低传统文化,正是靠这它,令标哥撑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光。)所以 web 3 可以与乡村结合,那么,传统文化与 web3 可以吗?至少现在,在我看来这两者是格格不入甚至对立的,这两种力量出现在南塘,正在撕裂…
上午我们听了黄老师的讲座,文峰和建桥对黄老师的讲演表示认可,会上黄老师大声疾呼:中国将在这一代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我和甘雨对此有异议:我认为,眼下中国的道路是很难实现共富的,本质上还是很大一部分的人的剩余价值被代际及区域间转移,如果强大只是少数人装饰起的强大,最广大的群众并非富足,即使成为了最强大国家,还是传统中的大同社会吗?我自嘲:原来我和甘雨就是黄老师口中接受了西方思辨主义影响的有知识漏洞的一类人。
想念南塘了,亦或是南塘对于我来说越来越有意思了,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狗,当然也有可能是发生在南塘的一件件事,让我一次次地推迟了那个 deadline。也让我愿意穿着南塘的文化衫体验祖国的西北大地,扩展在南塘的人生的 gaptime 的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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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
2025 年6 月 22 日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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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此後記,格外共鳴,雖說我的感觸並不完全在「行走」這個主題上。但還是想說說。
寫這段心得時總覺詞不達意,又顧慮地域與語境差異會造成理解落差,反覆修改遲遲未貼出。突然看到,既然主文都配了圖,我索性也放一張,借畫傳意,請自行體會。
(順帶一提,那幅「吃素上台」的圖我真看了好久,像在美術館凝視一幅畫,慢慢咀嚼作者想說的話。)
以下看法是從自己視角所做的延伸。
多數人談起「議事規則」,往往把它視為追求集體或公共利益的工具;而我理解的層次稍有不同。若用帶點「負能量」的說法:議事規則其實允許、也支持你,在公開程序裡表達並滿足那一份「自私」,同時逐步與整體目標貼近、對齊。
在前述情境中,我讀到的是:某人因自身不適而提出權利主張(Right);正是這一步引發我的聯想,也是至關重要的一環。日常互動裡,類似的片段常常出現:個人先提出需求,經附議(Second)後,群體才決定是否投入時間成本,認真審視該主張。這條路徑體現了「群體時間資源」在第一時間被用來關照「個人需求」。
我從議事規則裡學到要警惕、預防的,是有人高舉「公共/公益」的旗號,第一時間就要求大家「識大體、先犧牲自己」,用這種道德壓力去裹挾、甚至抹殺那份源自「人」的真實需要。我想強調:所謂「第一時間」,應只是看見並願意考慮 那份需求;而規則的價值,正在於防止我們因「集體利益」或權威先被滿足,就輕易忽視、甚至剝奪個人權利。
第二點也需留意:並非只要「個人提出需求」,組織就得照單全收。那份「自私」被搬上檯面後,群體仍需投入時間,討論「是否、以及如何」允許;這段過程依舊神聖不可省略,必須在由眾多「個人」構成的整體利益框架下,公平地審視與思辨。
最終,也許會出現多種方案,方向相近而速度快慢不一;然而,那位個體因被群體認真對待而獲得尊重 ,正是議事規則在程序保障下滿足「每個人」的過程中,「公共」逐步形成的真正意義。
換言之,沒有任何方法能天然涵蓋「所有人」的利益一致。我們得先承認這點,並公平地願意花時間與注意力 去理解他者訴求,給出合乎程序、合乎目標的回應,最終形成決策——這才是我想傳達的重點。同時,也要鼓勵「所有人」中的任何一位,都能勇敢、直面內心的自私,並予以提出,爭取整體的支持與同意。當每個人都願意如此提出,並且共同維護經程序保護的最終決定時,當「所有人」中的每一個人都被充分尊重與滿足,「公共利益」「集體利益」才真正被總和而成。
最後再次Highlight上面這段話;
在我看來,這一點也不是玩笑,反而值得細細咀嚼,品一品。
當然,字句濃縮得極狠,也難免會被曲解。
就論述方向而是好的,可以這麼去論述:只要一個群體願意依循低門檻、透明的規則,把注意力逐步投向個體的「需(自)求(私)」,審視其合理性,並評估它是否能讓個人更貼近組織目標,最終交由群體表決;那麼,這樣的組織,我認為自然會獲得成員的主動維護。畢竟,組織肯花時間聆聽個體訴求並推動自身壯大,成員也就能擁有更大的空間去追求更大的「自私」與主張。
最後…
私心是你的权利,组织议事规则是合序的通道;把自私搬上台面,赢得組織的支持,成就你我並壮大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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